鸡网综合消息南都讯 记者姚建国 通讯员 黄建烈昨日上午,一起涉案金额近35万元的生产、销售伪劣猪血粉案在三水法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,被告人陈某当庭认罪。
据检察机关指控,自2010年3月至2012年6月,被告人陈某在未取得相关证照的情况下,在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佛山军区农场处违法经营猪血粉加工厂,主要生产用于动物饲料的猪血球蛋白粉和猪血浆蛋白粉。2012年5、6月间,陈某曾向广州市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售20 .5吨猪血球蛋白粉,销售金额达人民币106600元。后经科技生物公司检验发现该批猪血球蛋白粉中的血球蛋白、水份和灰份含量不达标,属于不合格产品,遂把所有猪血蛋白粉退回给陈某。
2012年6月18日,公安机关联合相关部门对陈某的猪血粉加工厂进行检查,扣押了上述销售后被退回的20.5吨猪血球蛋白粉和40.5吨尚未销售的猪血球蛋白粉等物品。后经检验,这批猪血球蛋白粉属于不合格产品,货值约人民币349600元。检察机关认为,陈某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,销售金额达人民币106600元,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达人民币243000元,其行为已经构成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。